为全面落实《关于加快独角兽企业培育的若干意见》(武新管企服〔2023〕4号)(以下简称“独角兽政策”),现组织开展政策申报工作,请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在东湖高新区注册经营纳税,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所有制企业。
二、支持方向和标准
(一)开展独角兽企业梯度认定
对首次认定为种子独角兽、潜在独角兽、独角兽企业的,分别给予100万元、300万元、1000万元奖励。对已获得认定奖励的企业在政策有效期内实现梯度跃升的,给予差额奖励。上述(差额)资金按50%、50%比例分两年拨付,第一期在企业获得首次认定后发放,第二期在企业再次获得认定后发放。
(二)建设光谷独角兽集聚区
鼓励区内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等空间载体培育和招引独角兽企业,每培育或引进1家潜在独角兽、独角兽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100万元资金奖励。
三、支持时间
本次申报针对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已发生且符合规定的相关事项,其他政策已支持的事项不得重复申报。
四、申报实施安排
(一)政策申报阶段
时间:2024年11月5日-2024年11月12日
申报方式:企业自主申报,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提交至企服局(高新区政务中心7号楼7018),电子版材料(盖章扫描件及可编辑版)发送邮箱donghuqifu@163.com。
(二)申报后续流程
形式审查、实质审查、现场复核、查重、公示等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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