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工业“小进规”是指小微工业企业成长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并纳入规上统计调查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及统计报表制度要求,达到规上标准的单位有义务按要求及时向所在地统计机构提供有关申请材料。规模以上企业的发展状况能够反映地区的经济实力、竞争能力、聚集水平和发展方向等。按照市、区相关政策文件,首次入规企业将获得资金奖励。现将2024年工业“小进规”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2024年审核时间分为3批:第一批为2024年11月8日前,提交今年截至10月(或9月)的纳税申报表等申报资料,因时间紧张需提前联系区统计局或企服局上门调查。第二批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7日前,提交今年截至11月的纳税申报表等申报资料;第三批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5日前,提交今年全年的纳税申报表等申报资料。
一、申报条件
1. 企业性质属于工业企业,在工商营业执照上有明显的生产、加工或者制造字样;
2. 年主营业务收入和工业总产值均达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今年特别要求纳税申报表“应税货物销售额”应当超过2000万元(可在税务系统或税务窗口补报)。
二、申报材料
(一)纸质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 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附件1);
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证书)复印件(三证合一);
3. 项目批复文件(备案证)、工业生产数据核逾情况确认单(仅新开业投产单位提供);
4. 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复印件;
5. 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的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附表》全套复印件;
6. 拟纳入企业入库申报信息表(提供分月产值、收入数据(12期))(附件2);
7.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统统计数据真实性承诺书》(附件3);
8. 企业生产经营场地入口的实地照片(需有企业全称的挂牌),生产加工现场的设备照片,2张照片(照片纸彩打或冲洗)贴A4纸,盖公章;
9. 企业具备填报统计报表能力的核实说明;
10. 其他补充资料(其他核实说明、照片、租赁协议等)。
(二)电子版材料
1. 拟纳入企业入库申报信息表(提供分月产值、收入数据(12期))(附件2);
2. 分月产值计算表(附件4);
三、代加工企业需另提交材料:
合同、发票、完税证明等文件
特此通知。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企业服务和重点项目推进局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