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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数据局关于公开征集2025年度第一批武汉市高质量数据集应用典型案例的通知

2025-04-28 09:04:46 来源:武汉市数据局 347

各有关市直部门、各区(数据主管部门)、各市属企业:

为进一步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国家数据局等部门《关于印发〈“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国数政策〔2023〕11号)的有关要求,落实省数据局工作部署,加快我市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培育更多高质量数据集应用示范场景及案例,更好支撑数据开发利用,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赋能数字经济和城市治理,武汉市数据局拟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5年度第一批武汉市行业高质量数据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要求

(一)领域要求

聚焦“数据要素×”行业领域(科研创新、工业制造、交通运输、现代金融、医疗健康、文化旅游、商贸物流、教育教学、人力资源、绿色低碳(含绿色建筑)、农业农村、城市治理)及其他重点行业领域,打造有利于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高质量数据集,形成一批示范应用场景及典型案例。

(二)数据集要求

1.数据集建设完成并具备定期更新机制,具有实际的业务应用场景,具备一定先进性、创新性和示范性,适合向社会推广,能够支撑模型预训练、模型微调、模型检索增强、智能体开发和具身智能(包括人形机器人)等前沿技术落地。

2.数据集模态包括结构化数据、文本、视频、音频、图形图像、其他等,数据规模不低于100GB(非结构化数据)或10万行(结构化数据)。提交材料时需在附件1、附件2相关部分说明数据集统计信息及应用场景,并提供用于测试的样本数不少于100行(条)结构化数据或10个非结构化文件(以U盘形式报送)。

(三)申报单位要求

按照《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各参与征集单位应为注册登记、税务征管关系均在本市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不能为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信用主体。涉及政府或多家企业的,可结合实际情况联合申报。

二、征集程序

(一)请各申报单位认真对照本《通知》要求,填写《武汉市高质量数据集应用典型案例基本信息征集表》(附件1)及《武汉市高质量数据集应用典型案例征集汇总表》(附件2),其中应用场景介绍可单独作为附件报送,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含盖章扫描件和word文档)以“单位名称+武汉市数据集征集”命名,连同测试数据集样本拷贝至U盘,同时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通过邮政EMS寄至武汉市数据局,信封上请注明“武汉市高质量数据集典型应用案例征集”字样。

(二)武汉市数据局将遴选形成武汉市高质量数据集名单,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公开宣传发布,并组织开展产业合作对接。

(三)征集自发布日起,截止时间为5月15日(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


武汉市数据局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