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市场主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湖北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品牌强省建设的工作部署,持续引导经营主体加强品牌建设,不断扩大湖北品牌影响力,根据《“湖北精品”认定管理办法》《湖北省2026年品牌建设工作方案》,湖北品牌推进机制办公室决定开展第四届“湖北精品”培育认定工作,现将有关通知予以转发。
请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依据自愿原则,于8月10日前通过“湖北精品”申报系统(湖北市场监管智慧服务一张网跳转,网址:https://scjg.hubei.gov.cn/hbnqi/home/home)自主申报。
附件: 1.湖北品牌推进机制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四届“湖北精品”培育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 2.相关附表.docx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