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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创局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武汉市国际企业创新中心认定的通知

2024-06-20 17:51:51 来源:科技合作处 145

各区科经局,东湖高新区、武汉经开区、长江新区科创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武汉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工作要求,根据《武汉市科技计划体系改革优化方案》(武科〔2023〕126号)、《武汉市国际企业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方案(试行)》(武科〔2024〕47号)》等文件精神,现启动2024年度武汉市国际企业创新中心认定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武汉市国际企业创新中心,包括武汉市国际企业研发中心和武汉市国际企业孵化中心两类。

二、支持重点

支持武汉市领军企业建设国际企业创新中心,加快构建从基础研究到应用研究,从人才引进到项目落地,从成果转化到企业孵化的多层次、跨领域、综合性国际科技合作载体,促进企业主动融入全球创新网络,提升我市科技创新能力和国际化水平

三、申报条件

(一)武汉市国际企业研发中心

武汉市国际企业研发中心应具备以下条件:

(1)依托在武汉市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创新型企业进行建设;

(2)应为申报单位在海外以收并购、直接投资、合作共建等方式设立,申报单位拥有实际控制权,且完成并购或注册成立程序2年时间以上;

(3)应有研发场地面积200平方米以上,当地研发人员10人以上,研发人员占人员总数50%以上;

(4)应具有明确的研发领域和必要的仪器设备,当年有实质性开展的研发项目;

(5)应具有稳定的研发投入,近2年内研发投入累计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拥有1项以上国际专利申请或授权。

(二)武汉市国际企业孵化中心

武汉市国际企业孵化中心应具备以下条件:

(1)依托在武汉市依法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创新主体申报创建;

(2)申报单位或其实际控制人可以在海外投资设立或合作委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运营企业孵化中心,且注册成立或合作委托程序时间2年以上;

(3)应具有孵化场地面积500平方米(含)以上,已入驻孵化企业10家以上;

(4)应拥有孵化服务、国际技术转移服务经验的运营管理团队,具备完善的运营管理体系和必要的运营经费;

(5)申报单位或其实际控制人已与驻在国(地区)3家以上的科技管理机构、大学、科研机构、创新企业等建立紧密合作伙伴关系。

四、申报方式

本次认定申报全部通过网上申报。

方式一:武创通科创服务平台(www.whwct.com)

1.登录系统:登录武创通科创服务平台,进入项目申报模块。

2.在线填写:通过个人账户登录后,选择“区域科技创新与合作专项—国际科技合作—武汉市国际企业研发中心认定/武汉市国际企业孵化中心认定”点击“进入申报”,在线填写申报信息。

3.上传附件:将签字盖章后的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扫描后以PDF格式上传。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材料提交至申报单位。

4.单位审核:项目申报单位用单位账户登录,点击页面右上方“项目管理入口”,进入项目管理页面,点击“推荐”,申报完成(项目已办页面显示项目已提交至市科创局)。

方式二:市科创局官网(kjj.wuhan.gov.cn)

1.登录系统:登录市科创局官网,点击“项目申报与管理—在线申报”,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2.在线填写:通过个人账户登录后,选择“2024年度项目—区域科技创新与合作专项—国际科技合作—武汉市国际企业研发中心认定/武汉市国际企业孵化中心认定”点击“进入申报”,在线填写申报信息。

3.上传附件:将签字盖章后的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扫描后以PDF格式上传。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材料提交至申报单位。

4.单位审核:项目申报单位用单位账户登录,点击“推荐”,申报完成(项目已办页面显示项目已提交至市科创局)。

五、申报时间

2024年6月20日至6月27日

六、项目申报材料

(一)武汉市国际企业创新中心申报书

1.《武汉市国际企业研发中心认定申报书》(见附件1)

2.《武汉市国际企业孵化中心认定申报书》(见附件2)

(二)附件清单

1.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和相关证明,已经商务部门备案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或企业境外机构证书等材料。

2.研发中心新设或并购的相关章程(合同、协议等),注册登记材料、场地面积证明材料、最终控制方证明(股权证明等)。

3.研发中心组织机构、主要管理制度,研发成果、知识产权,与海外机构合作关系,研发和运营团队的聘请合同、服务协议等证明材料。

4.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研发中心上年度审计报告 (需披露研发投入情况) 等。

5.研发中心基础设施、试验条件的证明材料(科学仪器设备发票、研发场所面积证明、外景+内景相关照片3-5张)。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七、注意事项

(一)已被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或参与申报。

(二)不符合有关保密规定的项目不得申报。

(三)实行科研诚信事前承诺。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申报时签署并提交《科研诚信承诺书》,应严格遵守承诺,如实填写并审核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四)以PDF格式上传的项目申报书应签字盖章,与在线填写内容一致。


                     武汉市科技创新局

                                                   2024年6月19日


附件: 附件1 武汉市国际企业研发中心认定申报书.wps
  附件2 武汉市国际企业孵化中心认定申报书.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