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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园区、有关单位:
根据《省发改委高技术处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省企业技术认定和评价工作的预通知》要求,请各园区组织园区内企业(包括所在地区央属和省属单位)做好2023年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评价工作,待正式通知印发后,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附件:省发改委高技术处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省企业技术认定和评价工作的预通知.pdf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
2023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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