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现将《市经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省级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2022年6月2日至2023年5月4日期间(执行“数字经济13条”政策)
1.1 2022年工信部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
1.2 2022年工信部工业互联网APP优秀解决方案
1.3 2022年工信部工业软件优秀产品
1.4 2022年全国工业APP和信息消费大赛获奖项目
1.5 2022年国家新型数据中心典型案例
1.6 2022年国家绿色数据中心
1.7 2022年工信部工业领域数据安全管理试点典型案例
1.8 2022年工信部区块链典型应用案例
1.9 2022年工信部大数据产业示范项目
1.10 2022年工信部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
1.11 2022年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
1.12 2022年省级上云标杆企业
(二)2023年5月5日至2023年11月30日期间(执行“数字经济15条”政策)
2.1 2023年省级双跨工业互联网平台
2.2 2023年省级第一批、第二批5G工厂
2.3 2022、2023年国家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
2.4 上云服务券
2.5 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3A级认定的工业企业
2.6 首次通过DCMM贯标2级以上的企业
2.7 新建成并上线的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
二、申报要求
(一)1.1-1.12、2.1-2.3项目申报填报项目信息表(见附件2)。
(二)2.5、2.6项目申报填写申报表(见附件3)。
(三)2.7项目申报填写申报书(见附件4)。
(四)所有申报企业需提供专项承诺书(法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说明近3年内获各级财政支持的项目在绩效评价、审计监督、财政检查中是否出现违法违规行为,近1年内在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是否发生重大问题,企业法人是否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
三、提交材料
项目信息表(附件2)/申报表(附件3)/申报书(附件4)纸质版(加盖公章)一式两份、电子版(word版及加盖公章扫描件),申报企业专项承诺书纸质版(法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一份,未经东湖高新区企服局推荐获批项目补报原申报材料纸质版(加盖公章)一份、电子版。
请于2023年12月5日(周二)17点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东湖高新区企业服务局(武汉市东湖高新区高新大道777号7号楼7018办公室),电子材料提交邮箱:552450471@qq.com,逾期不予受理。
企服局联系人:万志萍67886135 江承源67880565
附件1:市经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省级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项目信息表(1.1-1.12、2.1-2.3项目).doc